婁底城區化解大班額四年行動計劃市直學校項目建設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婁底城區化解大班額四年行動計劃市直學校項目已由婁底市政府以婁政辦發(2012)10號文以批準實施,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婁底市教育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中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婁底城區化解大班額四年行動計劃市直學校項目建設工程監理
2.2 建設地點:婁底市城區
2.3 建設規模:婁底市第六小學危房改擴建監理項目,包括新建L型教學樓、科技樓、綜合樓,和建設200米塑膠跑道、塑膠球場的硬化、綠化、擋土墻等基礎設施,建筑面積約20175平方米;以及婁底一小藝體育館;婁底一中改造田徑場;婁底五中新建主教學樓、學生公寓及科技實驗綜合樓;市教師繼續教育基地;星星實驗學校三期工程等,總投資額約1.5億元。
2.4質量標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驗收規范,達到合格工程標準;
2.5 監理服務范圍: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階段全過程的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設備安裝等方面協調管理服務、以及保修階段、缺陷責任期的全過程的監理;
2.6 監理服務期:從施工階段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合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監理能力;
3.2 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通信建設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3 擬任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執業單位與投標人一致。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任總監理工程師;
3.4 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或湖南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3.5 擬任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關鍵崗位人員數量不低于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規定)不得有在監項目;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執業(崗位)資格注冊單位與投標人一致,現場監理關鍵崗位人員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本企業為其交納的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
3.6 本項目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應為擬任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省外投標人必須由企業法人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確因出國、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對本項目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到場。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3.7省外企業須按湘建建[2010]136號文辦理入湘登記證;省外企業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資格證書,其證書應能通過互聯網查詢真偽,或提供由省級或提供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真實性證明。省外企業現場關鍵崗位人員由企業所在地地(市)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本公告期間提供關鍵崗位人員無在監項目的證明;
3.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保證金及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
4.1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為人民幣柒萬元整,兩項資金合計為人民幣玖萬元整;
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投標申請人須將以上兩項資金的合計金額一次性從投標申請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及押金到帳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8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開戶名: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開戶銀行:湖南省工商銀行婁底分行興城支行;帳號:1913010129100079722。遞交投標保證金及押金時必須在銀行進帳單上注明“化解大班額項目監理”,如沒有注明是“化解大班額項目監理”的投標保證金及押金,由此造成無法查實是否到賬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以上到賬情況均以湖南省工商銀行婁底分行興城支行的入賬回單為準。
4.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和押金的投標人,經評標委員會確認后其投標文件按不合格投標人處理。
5、招標文件的獲取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3月 15 日至 2013 年4月8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自行在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http://)進行網上下載招標相關文件(包括招標文件、設計圖紙、修改及補充文件等),截止時間以后不予受理。
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遞交投標文件繳納。
3、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婁底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網(http://)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本次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3年4月 9 日上午9:30(北京時間),投標文件送達地點: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婁底市政府東側),超過投標截止時間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
6.2 投標人須由總監親自到場參加開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其投標文件予以退還。
6.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資格審查方式及評標辦法
資格審查方式:開標后審查。
評標辦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招標評標辦法》湘建建[2011]291號文的綜合評估法。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建設網》、《婁底日報》上發布。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投投標
監督機構為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電話:0738-8333019。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本次招標為市直學校統一招標的項目,中標人將承擔所有建設項目的施工監理,且不能出現在不同的建設項目上使用同一組監理人員,并按湘建建[2010]109號文件和招標文件的規定保證所有建設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齊全。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婁底市教育局
地 址:婁底市婁星區樂坪東街36號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中技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長沙市雨花區湘府中路117號高升金典商務樓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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