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中心醫院新綜合樓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婁底市中心醫院新綜合樓建設工程已由婁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婁發改社會[2011] 35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婁底市中心醫院,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天潤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婁底市中心醫院新綜合樓建設工程施工;
2.2 建設地點:婁底市中心醫院;
2.3 工程規模: 本項目總建筑面積35595平方米,框剪結構,主樓22層,總投資約13098萬元;
2.4 工期要求:70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80號令保修;
2.7 招標范圍: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含二次裝飾)、安裝工程、消防、暖通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為準)
2.8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建筑工程專業 壹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注明單位與投標人一致。
3.4 擬任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 建筑工程 專業 中級及以上職稱;
3.5 投標人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湘建建[2010]109號文《湖南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配備標準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配備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
3.6 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不得同時在二個及二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中任職。
3.7 工程項目部擬任關鍵人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以人事和勞動保障部門出具在本單位2013年5月—2013年11月的社保證明),且無在建工程;
3.8 關鍵崗位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資格證書,崗位資格證書注明了單位名稱的,應與投標人一致;崗位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根據湘建建函[2010]373號文規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崗位資格證書,從
3.9 省外企業要求入湘時間必須在2年以上,且近兩年內(
3.10 省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建工程情況和省外企業關鍵崗位人員在湖南省內在建工程情況以評標時由評標專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3.11 授權委托人必須為本項目的擬任項目負責人。
3.12 投標申請人、投標人企業及法定代表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自2012年 12月 1 0日以來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I”。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按婁政發[2010]10號文要求實行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及押金
5.11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投標人承諾不發生圍標、串標行為押金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兩項資金合計為人民幣叁佰零捌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轉入招標人指定的托管賬戶。到賬截止時間為:
5.2未按時提交投標保證金和押金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
6.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澄清答疑采用網上發布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婁底建設網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必須親臨投標地點和開標現場,并按招標文件要求當面簽署誠信承諾書并加蓋公章,交驗相關原件并簽字;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婁底建設網、婁底日報、婁底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婁底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投標人在參加投標過程中(或中標后在施工過程中),如被發現存在圍標、串標、轉包、人員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其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招 標 人: 婁底市中心醫院
代理機構: 湖南天潤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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